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矿井水处理及回收工程已由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发[2017]202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益秦集团[2017]235号文件项目招标工作的批复,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矿井水处理及回收工程,招标编号:陕三秦招字2017-059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1建设地点:陕西省红石岩煤矿
5.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5000m3/日矿井水处理站;新建设施设备,确保生活、消防、绿化等用水,增加100m 3 /d生活饮用水制备系统1 套(留有200m 3 /d生活饮用水处理能力);现有污水处理系统维修改造等全部建设内容。
5.3招标范围:
5.3.1矿井水处理站(含生活饮用水制备系统)全套施工图设计;
5.3.2矿井水处理站(含生活饮用水制备系统)勘查、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土建施工等总承包;
5.3.3包含各水仓至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饮用水制备系统之间的管线及围墙的拆除与修复(管线的工程量由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确定)。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人报名资格及条件
7.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7.2、具有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7.3、资质要求:总承包单位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
7.3.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包含废水治理工程)专项甲级;或陕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陕西省环境工程设计证》(废水或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7.3.2总承包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4、总承包单位须持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6、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度(2015、2016)财务报告;
7.7、信誉要求: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8、省外单位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询。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及要求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
8.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携带上述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
8.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壹仟元整(人民币)。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