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2000212SZ02WZ080-120540000014 |
大别山发电U206C检修脚手架及保温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1、锅炉侧脚手架主要工作量包括氧化皮检查用脚手架搭设、防磨防爆用脚手架搭设、金属监督用脚手架搭设、风机检修用脚手架、除灰除渣系统检修用脚手架等。
2、汽机侧脚手架主要工作量包括主汽、主机、凝汽器检修用脚手架;汽泵及凝结水泵检修用脚手架、抽气及轴封系统检修用脚手架;高加及低加检修用脚手架、主蒸汽及再热蒸汽系统检修用脚手架;各类阀门、管道检修等脚手架。
3、热控、电气专业设备检修用脚手架。
4、汽机、锅炉、电气、热控专业设备保温拆除及恢复。
工期要求:
预计2018年3月20日-2018年5月10日 |
【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2.12-2017.12)600MW机组2个及以上等级检修汽机/锅炉主厂房内脚手架搭设及保温施工业绩,应具有2次及以上炉膛内0-42米满膛脚手架搭设施工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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