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
受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隆德煤矿213后配套砼底板等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213后配套砼底板等工程,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
1 |
CHDTDZ042/17-CL-0501 |
213后配套砼底板工程 |
见技术规范书 |
2575.00 |
2 |
CHDTDZ042/17-CL-0502 |
215后配套砼底板工程 |
见技术规范书 |
2613.00 |
3 |
CHDTDZ042/17-CL-0503 |
213、215后配套补强支护工程 |
见技术规范书 |
2538.00 |
四、 项目概况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西南部,隶属于神木县大保当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Mt/a 。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认证必须含矿山工程方面)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需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有近3年(2014年1月起)与招标类似项目三项及以上的成功业绩。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采矿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提供养老保险经办部门(盖章)出具的本投标单位法定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一年(2016年6月以来)连续12个月由本投标单位负责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备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12月 26 日--2018年01月 03 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 26 日--2018年01月 03 日17 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