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4315号、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979号批复立项,现由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科研项目“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初步要求
2.1项目概况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区,是广东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二横”线——汕湛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省重点建设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横槎村,与广河高速公路T型交叉,经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和龙山镇、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分别与大广、京珠、广乐等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止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顺接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项目全长125.28公里,预算总投资约207.9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33.50米,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2016年全面开工,2019年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和初步要求
1.1本次招标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研究》科技项目,具体信息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1.1.1开题报告: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1.1.2研究报告:在2019年12月前完成全部研究工作,提交研究报告,组织开展技术成果验收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25 日至2017年 12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