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级公路峪三线、乡级公路炮沙线改建工程PPP项目已由承德市交通运输局以承交公路[2014]418号,承交公路[2015]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瑞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县级公路峪三线X521(K23+370-K38+570):起点半壁山村,止点北凌线,全长15.2公里,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K23+370-K36+510,设计行车速度40km/h;K36+510- K38+570段,设计行车速度60km/h。;
乡级公路炮沙县Y273(K0+000-K12+216),改建工程:起点炮岭村接省道邦宽线,止点沙窝店接县道安唐县,全长7.4公里,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km/h。
招标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过程跟踪造价管理、进行工程结算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 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二级及以上工程预算或结算评审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
3.3 本次招标是在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遴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库的基础上进行招标,业主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邀请方式,邀请服务库内全部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四家进行招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后未能按约定时间参与招标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与招标,业主从剩余的公司内选定一家造价机构作为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造价追踪控制单位。
3.4 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5公司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近6个月的参保人员缴费明细信息表或社保局出具证明材料)。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工作组人员:项目工作组不少于4人,且有2名以上(含2名)从事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评审业务的注册造价师(本项材料开标时携带原件必查)。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院开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