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佛教音乐
青海藏族唱经调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佛教音乐青海藏族唱经调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以兴发改经商信【2017】327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现委托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兴海县西大街延伸段民俗村。
2.2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兴海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佛教音乐青海藏族唱经调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建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佛教音乐青海藏族场景调传承展示中心,建筑面积2694.6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建设供电、给排水、采暖、室外工程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SXHZ-2017GCZB-023 |
兴海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佛教音乐青海藏族唱经调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建筑工程 |
开始日期:2018年04月15日 结束日期:2019年10月15日 |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01月0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5楼507室购买招标文件。未在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包含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图纸自行复印,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原件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3、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现场洽购或网购: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整,地点为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八、
招标
地
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