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棚户区改造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棚户区改造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大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
2.2项目概况: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棚户区改造服务中心内部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3年内(2014至现在)至少成功地完成1个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3具有在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投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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