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呼伦贝尔根河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办[2017]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一标段:县级平台软件优化升级、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二标段:乡镇监测预警会商应用平台、集成一体化高清显示设备、互联网接入方式(联通、电信、移动、铁通等通过不同方式实现)、多点控制平台及多媒体视讯综合应用云管理平台、MCU。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31万元;二标段68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一标段: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二标段: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标准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注: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呼伦贝尔根河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01 | 6,200.00 | 915001010000679052 |
02 | 13,600.00 | 915001010000679052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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