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来宾供电局2017年第12批次物资公开招标
1.2项目编号:0002200000029438
1.3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1 空调
2 同步传输设备
3 测试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生产或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南方电网及广西电网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提交经盖章的《投标承诺书》及《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7)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在投标承诺书中做出承诺。企业信用信息截止时间: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采购)截止时间内。
(9)必须提供关联企业声明,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17时30分00秒至2018年1月2日17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