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江门供电局线路特殊巡视施工框架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资格后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2建设规模:2018年江门供电局线路特殊巡视施工框架招标,项目预计采购金额710万元。其中第1标段2018年江门供电局输电二所线路特殊巡视施工框架招标,预计采购金额460万元;第2标段2018年江门供电局输电一所线路特殊巡视施工框架招标,预计采购金额2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若甲方需延长合同有效期,可按本招标结果标准,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适当延长,直至新招标结果产生为止,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本次招标如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改革方案有冲突,将按照上级改革方案执行。
2.4招标范围:标段一:2018年江门供电局输电管理二所输电线路特殊巡视及危险点值守。包含开平、恩平、台山等区域。标段二:2018年江门供电局输电管理一所输电线路特殊巡视及危险点值守。包含蓬江、新会、江海、鹤山等区域。(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各标段项目名称分别为:
第1标段:2018年江门供电局输电二所线路特殊巡视施工框架招标;
第2标段:2018年江门供电局输电一所线路特殊巡视施工框架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持有多证合一后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许可。
3.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并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施工力量要求:投标单位的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通知》(国能资质〔2015〕253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人员数量的要求,应具有不少于150人的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除外)。需提供本单位150名施工人员投标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3.6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8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其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至2018年1月2日16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