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浙江联通基站赋型和多波束天线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JZB-2017-5553 ;
2.2 项目概况:2017年浙江联通基站赋型和多波束天线集中采购项目;
2.3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收到订货通知之日起2周内到货;交货地点:按订单规定地点;
2.4 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
2.5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6 项目规模:浙江联通2017年基站赋型和多波束天线集中采购,框架有效期内预计采购预算约280万元(不含税)。最终规模以招标人按照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下发的最终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为准。
2.7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天线类型 频段 半功率角 增益 频段
场馆赋型天线 单频小型场馆赋型天线 50º 11dBi 1710-2200
全频段场馆赋型天线 50º&50º&50º 11&10.0&9.5dBi 790-960/1710-2170/2300-2690
多波束天线 两波束板状电调天线 33º 19dBi 1710-1880/1880-2025/2025-2170
2.8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单一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申请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已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3申请人需具备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4申请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需通过CNAS或者CMA认证资质)出具的天线产品电气、机械性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申请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赋型和多波束天线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扫描件。
3.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和2016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同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7申请人承诺收到订货通知之日起2周内到货(提供承诺函)。
3.8申请人必须为原厂商,不接受代理商。
3.9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5)近三年被公司列入供应商考评不合格单位(提供上述5项内容的承诺函)。
3.10申请人须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申请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3.11申请人须承诺,与招标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资格预审申请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以上涉及到的内容,申请人需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供了格式的,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未提供格式的申请人自拟。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如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23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