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
招标编号:0848-1740FW108107
开标时间:2018-01-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万t/a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t/a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监理招标(招标编号:0848-1740FW108107)。
2.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云南永昌硅业10万t/a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建设规模为6台33MVA工业硅电炉,产出工业硅10万t/a,副产微硅粉产量为3.5万t/a。工业硅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化学用硅牌号Si2202,Si3303,Si4110,Si4210,Si4410等,微硅粉质量达到SiO2≥92%。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工程建设投资约88410.89万元。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供配料部分(包括储料系统、配料系统、输布料系统等);电炉熔炼部分(包括6x33MVA电炉车间、硅水精炼、浇铸等部分);产品处理部分(包括机械化精整、成品库及产品倒运系统、微硅粉加密系统、微硅粉仓库等);公辅及福利生活设施(包括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水循环冷却系统、收尘系统、烟气脱硫系统、制氧站、空压机站、修包车间、科研楼、综合楼等);厂区配套道路及设施(包括厂区道路、综合管网、厂区照明、厂区通讯、绿化等)。
2.3招标范围: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t/a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工程范围内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其它服务。
监理服务内容:工程开始直至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控制,合同、资料、信息管理,现场施工单位组织协调;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2.4质量要求:监理服务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2.5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冶炼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炼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至今具有类似工业项目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个;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类似监理项目中承担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个(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载明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当前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规定办理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848-1740FW108107
开标时间:2018-01-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万t/a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t/a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监理招标(招标编号:0848-1740FW108107)。
2.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云南永昌硅业10万t/a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建设规模为6台33MVA工业硅电炉,产出工业硅10万t/a,副产微硅粉产量为3.5万t/a。工业硅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化学用硅牌号Si2202,Si3303,Si4110,Si4210,Si4410等,微硅粉质量达到SiO2≥92%。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工程建设投资约88410.89万元。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供配料部分(包括储料系统、配料系统、输布料系统等);电炉熔炼部分(包括6x33MVA电炉车间、硅水精炼、浇铸等部分);产品处理部分(包括机械化精整、成品库及产品倒运系统、微硅粉加密系统、微硅粉仓库等);公辅及福利生活设施(包括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水循环冷却系统、收尘系统、烟气脱硫系统、制氧站、空压机站、修包车间、科研楼、综合楼等);厂区配套道路及设施(包括厂区道路、综合管网、厂区照明、厂区通讯、绿化等)。
2.3招标范围: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t/a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工程范围内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其它服务。
监理服务内容:工程开始直至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控制,合同、资料、信息管理,现场施工单位组织协调;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2.4质量要求:监理服务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2.5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冶炼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炼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至今具有类似工业项目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个;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类似监理项目中承担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个(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载明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当前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规定办理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