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KGSG-ZB-2017328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广东际华园项目建设工地临时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际华园项目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号:2015-441802-70-03-009157),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时配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广东际华园项目建设工地临时配电工程
2.3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承诺: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文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614354.95 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上限值,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电气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网页打印件或缴纳社保证明。
3.4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清远市辖区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3.5投标人中标后须在15天内到清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有关手续。
3.6按照粤建市〔2015〕52号文件相关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26 日~2018年 1 月 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广东际华园项目建设工地临时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际华园项目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号:2015-441802-70-03-009157),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时配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广东际华园项目建设工地临时配电工程
2.3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承诺: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文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614354.95 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上限值,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电气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网页打印件或缴纳社保证明。
3.4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清远市辖区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3.5投标人中标后须在15天内到清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有关手续。
3.6按照粤建市〔2015〕52号文件相关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26 日~2018年 1 月 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