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103-JC-2017-50(重))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业主计价拨款,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蔡甸线工程线路全长16.068km,其中高架线路约3.1km,地下线路约12.968km;新建车站9座,其中高架站2座,地下站7座,在新天站与规划11号线换乘。线路平均站间距为1692.188m,最大站间距2335.7m,为蔡甸广场站~凤凰山站;最小站间距1050m,为新福路站~蔡甸广场站。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12]24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相应资质能力,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