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港五丈港港区综合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己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鄂州港五丈港港区综合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0】16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包括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趸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鄂州港五丈港港区综合码头工程80米趸船采购1艘,尺度为80米×19 米×3.2米(总长×型宽×型深)。
2.2本次招标范围为趸船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规格书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等技术服务,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编号详见表1-1 《标段划分、主要采购内容及资质业绩要求表》,设备开始生产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表1-1 标段划分、主要采购内容及资质业绩要求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财务要求 计划交货期
WZGSB-1 尺度为80米×19 米×3.2米(总长×型宽×型深)趸船1艘 同时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2、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办公室或省级及以上船检机构核发的钢质一般船舶二级III类及以上资质。 近5年内建造过1艘60米及以上趸船 1、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2、2014、2015、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2000万元及以上。 15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表1-1所列资质条件,并在业绩、财务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合同要求的生产厂家均可提出投标申请。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