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 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工业合成盐酸、液态氢氧化钠、浓硫酸采购。
1.2交货期要求
按合同约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2.2本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2.2.3本企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前述道路运输资质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
2.2.4具有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合同);
2.2.5代理商投标出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投标);
2.2.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本类产品销售);
2.2.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2.8企业税务登记证;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10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8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7日9:00起至2018年1月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9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月5日9:00起至2018年1月10日17:00止。
3.9.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9.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3.9.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底单上传至网上,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9.4招标文件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