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邢台市南郊,2×330MW供热机组。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11机组脱硫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及相关附属系统的所有设备、系统及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至少含招标人机组年度计划性A、B、C、D级检修、抢修、临修、临检、技改、设备异动、日常消缺维护及保养、安全文明生产等);根据招标人要求打印CEMS报表;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环保部门网络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负责所维护区域(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及设施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相关的配合工作(如招标人的相关工作需投标人配合时,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负责编制维护区域(范围)内设备系统的检修规程、检修系统图、检修作业指导书、检修台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招标人审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前注册资本为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3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检修维护合同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维保效果良好证明、业主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明,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4.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4.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3.4.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股东为同一单位(自然人)的两家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
4.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资料(应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维保效果良好证明、业主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明,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0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