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2017年12月聚丙烯聚合主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7-12-25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937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催化剂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划编号 |
交货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1-1 |
11236691 |
聚丙烯聚合主催化剂\钛含量wt%1.6~3.5 镁含量wt%5~24聚丙烯装置 |
15 |
吨 |
100242954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018033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物资;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生产厂家。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年~ 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5)投标方供应的催化剂在近3年内(2015年-至今)在国内INEOS工艺聚丙烯装置(或称为Innovene聚丙烯)上的成熟使用业绩不得少于3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2月26日 14时00分至2018年01月02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