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通公司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北京正通公司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编号:G911-ZQSH-BX-1720348),比选人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北京正通需采购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包括帕萨特、尼桑皮卡、桑塔纳、金杯、汉兰达、别克和哈佛等23辆车。 1.2比选内容:本项目为北京正通公司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5万元(含增值税)。 标段一:帕萨特等19辆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估算金额11万元(含增值税),详见下表: 序号 车型 车辆品牌 制造厂名称 数量 1 GL8 别克牌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1 2 汉兰达精英版 广汽丰田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 3 捷达 大众牌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 4 金杯格瑞斯 金杯牌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1 5 尼桑 尼桑牌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1 6 帕萨特330TSI 大众汽车牌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 7 帕萨特380TSI 大众汽车牌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 8 桑塔纳1.6L 大众汽车牌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4 9 桑塔纳1.6L 大众汽车牌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4 10 新桥(北京现代途胜) 现代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1 11 新途胜2.0自动挡汽车 北京现代牌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 合计 19 标段二:4辆哈佛H8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估算金额4万元(含增值税)。 1.2.1采购范围:北京正通公司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1.2.2比选类型:服务采购。 1.2.3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2.4服务期限: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终止本合同: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一年,或达到采购金额上限。 1.2.5实施地点:北京市。 1.3 标段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名,参选人可同时参选所有标段,且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标段数量为2个。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 注:参选人须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个签署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车辆维修保养)相关项目业绩。 注: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7 其他要求: 2.7.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1)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参选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参选人须承诺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2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参选人在与北京正通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北京正通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注: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7.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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