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业 主: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露天矿
项目地点: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
扎哈淖尔工业园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包1:安全带等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CPCEC/ZC-ZB-17-2018-01-09 |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锦州港氧化铝卸船、仓储及铁路运输代理 |
港口代理:包括协调船舶靠港及作业,对货物进行仓储监管和作业监督,以及处理货物超期仓储事宜并代为支付仓储费等。铁路发运代理:包括申请铁路发运计划、办理相关手续和协调车皮,以及结算铁路费用等。 |
1批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锦州港氧化铝卸船、仓储及铁路运输代理 |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为港口集团(含港口集团下属子公司)或物流公司;物流公司需取得港口集团(含港口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授权证明(支持参与投标的证明文件,以及关于港口相关收费的确认)并同意签订三方协议;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国内船货代理、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道路货物运输等服务业务; 4投标人必须具备使用铁路敞车运输氧化铝的能力及汽车装卸运输氧化铝能力,并具有不低于10万吨仓储能力; 5提供近三年内氧化铝运输、装卸、仓储能力等方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重合同、守信用,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未曾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也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9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10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11最近两年内未受行政主管机关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或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投标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总承包服务单位。 |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