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沣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昆明澜庭DK-2项目换热站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17-12-25
招标编号:HNZB2017-12-03131
西安沣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昆明澜庭DK-2项目换热站总承包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西安沣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昆明澜庭DK-2项目换热站及一次管网总承包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范围
昆明澜庭DK-2项目换热站建设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换热站所有设备、材料及其配套附件的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试验检验、调试、消缺、性能验收、培训、技术服务、配合完成整套启动试运及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运及质保服务等为完成本工程需要进行的所有工作。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1.2 申请人应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3项类似工程(换热站工程)的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并附验收证明;
2.1.4申请人需提供板式换热器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书;对申请人所代理的板式换热器生产厂家资质要求:具有板式换热器的设计、生产资质与能力,具有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A2级)。申请人及代理厂家的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5申请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1.6申请人需具备开具工程类发票的资质,且承诺本标段总承包工程全额费用开具工程类发票。
2.1.7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8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申请人应通过ISO系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1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2资格专项条款
无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5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