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117-2347-1526-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中安联合-AVS电子汽车衡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汽车衡\100t 3.4m×18m OIML Ⅲ级 无基坑 2.00 台 包1-AVS电子汽车衡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4月30日、安徽省淮南市祁集镇煤化工园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用于安装试车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和两年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两年备件价格不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付款方式:到货款80%+考核款10%+质保金10%,电汇或承兑汇票。 6.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自性能考核之日起12个月。 7.★投标单位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方近三年内使用的产品未发生重大事故通报。 投标人需在国内石油化工、电力、矿山行业的输储煤装置中,近五年内具有不少于5台电子汽车衡系统的成功运行业绩(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需独立且属实,代工、分包、改造或几家共享的业绩无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2月27日8:00时至2018年1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117-2347-1526-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中安联合-AVS电子汽车衡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汽车衡\100t 3.4m×18m OIML Ⅲ级 无基坑 2.00 台 包1-AVS电子汽车衡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4月30日、安徽省淮南市祁集镇煤化工园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用于安装试车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和两年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两年备件价格不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付款方式:到货款80%+考核款10%+质保金10%,电汇或承兑汇票。 6.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自性能考核之日起12个月。 7.★投标单位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方近三年内使用的产品未发生重大事故通报。 投标人需在国内石油化工、电力、矿山行业的输储煤装置中,近五年内具有不少于5台电子汽车衡系统的成功运行业绩(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需独立且属实,代工、分包、改造或几家共享的业绩无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2月27日8:00时至2018年1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