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其所需的民乐社区联勤联动辅助力量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活动,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2.招标编号: 采招2017-1355
3.项目内容:民乐社区联勤联动辅助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是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服务队伍教育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服务工作措施。主要服务内容是对辖区内 “五违”进行巡查,发现、记录、上报,新增“五违”及时制止,根据政府需求,配合进行“五违”整治;巡查,发现、记录、上报并协助政府整治跨门经营、乱设摊、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乱停车等现象,保证道路、区域秩序状况良好,协助政府整治社会治安中的各类问题,协助政府整治城镇运行安全中的各类问题;按政府要求完成网格化管理和联勤联动工作中的相关工作;完成政府指定的其他任务等。本项目要求人员配备为30人, 巡逻电瓶车18辆、巡逻皮卡车1辆等,现采购人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预算:222.7524万元人民币。
6.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报价按照12个月进行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省市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已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已成为会员供应商的网页截图。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