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环城路、水乡大道、东莞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712-0008008101-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城路、水乡大道、东莞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10,626.5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 环城路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一项 详见采购文件 8,847,668.40
B 水乡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一项 详见采购文件 5,980,167.87
C 东莞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一项 详见采购文件 4,182,790.31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五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26日 至 2018年1月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