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桑园南路(杨君路-黄家庵东路)等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桑园南路(杨君路-黄家庵东路)等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JTZB-GC-17258
4、招标范围:丽水路(固城路-索凌路)、杨君路(水科路-北三环)、桑园南路(杨君路-黄家庵东路)、浩天路(杲村路-杲村一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敷设、电缆井砌筑等内容。
5、质量要求:合格
6、投资预算:一标段:约710万元;二标段:约530万元。
7、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丽水路(固城路-索凌路)、浩天路(杲村路-杲村一路)两条道路道路电力排管工程;
二标段:杨君路(水科路-北三环)、桑园南路(杨君路-黄家庵东路)两条道路道路电力排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2015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道路电力排管或市政道路(含电力排管)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