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粮食局“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由《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 - 2016 年‘粮安工程”智能化粮库升级项目名单的通知》(豫粮文(2016] 147号)批准建设,负责招标人为安阳市粮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市财政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2项目情况:根据《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6号)文件的精神,在全市8个库点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其中1个库点安林国家粮食储备库为第二类型; 4个库点为河南安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安阳O五O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安阳O五一九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内黄县田氏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为第三类型;3个库点为安阳县永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林州市大山陵阳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林州市红旗渠姚村粮油有限公司第四类型。
2.3项目编号: S2017JL056-2
2.4、资金来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确认的我省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方案,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70%,市县和企业自筹30%
2.5招标控制价: 27.6948万元
2.6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实验及验收阶段监理
2.7工期:确保项目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注:八个粮库项目同时施工,为确保工期,投标人需至少配备5名监理员,一个总监,一个技术负责人)
2.8质量要求:确保项目施工质量,符合《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库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等3个试行标准的通知》(豫粮文〔2016〕152号)要求。
3.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机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显示良好无亏损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所有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