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屯昌县乌坡镇风情小镇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标)已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屯发改〔2017〕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2.2.1新建及改造市政道路共11条,总长5722.293米以及平整17个地块共362.5亩用地;2.2.2改造乌坡镇区新风路、南旺路、振兴路、文化路、新建二街道路两侧房屋立面,共有691间;2.2.3建设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和两处公共绿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土方工程、道路两侧房屋立面改造、污水处理、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绿地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建筑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市政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道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符合本项目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01月0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