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高家小学正式电源工程设计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15]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高家小学。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兴隆山镇高家小学正式电源工程正式电容量为630KVA(永临结合工程)。
2.2计划投资:10万元。
2.3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4 设计范围:设计方案、施工图、概算、后期咨询,现场服务及结算全过程。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2.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10日内出具全部的合格的设计成果。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设计注册资格或者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设计经验,近五年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3财务要求:近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26日至2018年1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