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7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12-27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对 医疗设备项目 进行国际招标采购,招标内容为3个子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子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24-1740D95W5266/03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广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包0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套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无
包02 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套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无
包03 核磁共振机 1套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8)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的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合法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网址:http://)“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检察机关出具的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1-18 09:15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会议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招投标中心5号会议室)
开标地点:会议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招投标中心5号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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