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千家KA和+体推广运营项目(代理机构招标编号: 0623-1775N310395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千家KA和+体推广运营项目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KA和+体推广运营工作需要,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合格的系统连接、平台运营、活动推广等内容,包括在全国1000个门店开展陈列展示及相关营销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活动数据。项目预计服务周期:2018年2月-2018年9月,合同一次性签订,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3)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
(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③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查询结果报告影印件,且查询结果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