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三期项目弱电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字【2016】253号、延市发改字【2017】6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30%+贷款70% ,招标人为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三期项目弱电工程。
2.2 总投资额:约490万元。
2.3招标范围:弱电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1个 。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30%+贷款70%,已落实 。
2.6 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市 。
2.7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工期 256 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26日 至 2018年1月2日 (30、31、1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