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2018年国华电力徐州电厂聚合硫酸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2018年国华电力徐州电厂聚合硫酸铁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CSIEZB170109552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华徐州电厂生产运营一年期所需聚合硫酸铁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电厂 |
货物名称 |
关键指标参数 |
预估一年需求量 (吨) |
交货时间及要求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2018年国华电力徐州电厂聚合硫酸铁集中采购 |
徐州电厂 |
聚合硫酸铁 |
相对密度(20℃)≥1.45g/cm3全铁的质量分数≥11% 还原性物质以(Fe2+计)的质量分数 ≤0.10% 盐基度 8—16% 水不溶物含量 ≤0.30% 1%水溶液pH值 2—3 |
2400吨 |
1、接到电厂书面供货通知后48小时 2、徐州电厂需要供货商提交月度供货预估总金额5%的履约押金,直至合同终止。 |
江苏省徐州市北郊铜山县茅村镇 |
投标人若不能满足关键指标参数中的任何一项将导致废标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
2) 投标人近3年有火电厂该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扫描件;
3) 投标人能保证满足本次招标货物需求供应量,提供生产厂商生产制造能力证明文件或合同;
4) 投标人应具有聚合硫酸铁的运输能力(投标人可外委具有运输资质的单位安排运输),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必须具有聚合硫酸铁产品的经营资质;
6)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4年11月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