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委托,就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玉雕车间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玉雕车间建设项目 XCZB19-1712044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7-12-7181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成品仓库1个、切料车间1个、抛光车间1个、玉雕设计室1个、数控精雕车间1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七、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供应商须提供2014-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或提供2014-2016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2017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不须提供以上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中任意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休息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