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本招标项目海曙区老机关大院物业服务外包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海曙区老机关大院物业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项目业主考核满意,可续签,最多续签二次,续签期间合同主要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 585万(195万/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