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永昌县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JG2017-2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永昌县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金昌市水务局以金水发〔2017〕45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永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该项目于2017年11月29日在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并于2017年12月21日09时00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现对其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四坝水利管理处改建48平方米信息化管理中心1处;在金川水利管理处改建74平方米水权分配及水权交易信息化管理平台1处;对金川灌区(河西堡)未安装计量设施的36眼机井安装一体式计量设备。
2.2建设地点:永昌县金川灌区、四坝灌区
2.3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02月01日开工,2018年03月31日完工,计划总工期59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1项(或1项以上)类似工程经历、供货业绩,并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计算机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备计算机高级项目管理师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3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投标人于 2017年12月28日08:30分至2018年01月01日18:00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注册获取登录权限后方可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情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关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5.2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并详细阅读投标人使用说明。
(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cggzyjy.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大厅(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