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434-TTCZ-ZB-1720157
开标时间:2018-01-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60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2018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434-TTCZ-ZB-1720157),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 招标内容:高低压动力引入施工(包括架空、地埋、顶管、普通敷设方式)和市电引入电缆、变压器、电表、工程所需物料(包括杆路、地沟开挖、PVC管等)、接电(包括开户等)及一切协调、质保期内的维护等相关内容。
1.1.2项目规模:池州市2018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工程等施工,预计新建基站(含改造)150个,项目投资估算36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以通信运营商的基站需求为准。
1.1.3 实施地域:池州市。
1.1.4计划工期:转供电施工(7个自然日)、低压报装及施工(15个自然日)、高压报装及施工(45个自然日)。特殊项目(应急或可能存在干扰的项目)按照施工通知书要求工期执行。
1.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规范要求。
1.1.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1.7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之日止,以先达到者为止。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具体信息如下:
注:本项目不限投限中,即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可以中两个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2.2.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已签署的外市电施工或维护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甲方联系人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招标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招标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中金额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4.2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中同时参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8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2018-01-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60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2018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434-TTCZ-ZB-1720157),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 招标内容:高低压动力引入施工(包括架空、地埋、顶管、普通敷设方式)和市电引入电缆、变压器、电表、工程所需物料(包括杆路、地沟开挖、PVC管等)、接电(包括开户等)及一切协调、质保期内的维护等相关内容。
1.1.2项目规模:池州市2018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工程等施工,预计新建基站(含改造)150个,项目投资估算36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以通信运营商的基站需求为准。
1.1.3 实施地域:池州市。
1.1.4计划工期:转供电施工(7个自然日)、低压报装及施工(15个自然日)、高压报装及施工(45个自然日)。特殊项目(应急或可能存在干扰的项目)按照施工通知书要求工期执行。
1.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规范要求。
1.1.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1.7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之日止,以先达到者为止。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具体信息如下:
标段序号 |
施工区域 |
预估基站数(个) |
采购预估金额 (万元) |
主要施工区域 |
中标份额(%) |
标段1 |
贵池 |
83 |
150 |
池州市区、经开区、高新区、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江口街道、里山街道、乌沙镇、唐田镇、梅村镇、牌楼镇、棠溪镇等区域 |
60% |
平天湖风景区、前江工业园、马衙街道、墩上街道、梅龙街道、秋江街道、牛头山镇、梅街镇、殷汇镇、涓桥镇等区域 |
40% |
||||
标段2 |
东至 |
30 |
120 |
尧渡、香隅、东流、胜利、大渡口、张溪、洋湖、葛公等区域 |
60% |
官港、泥溪、花园、木塔、昭潭、青山、龙泉等区域 |
40% |
||||
标段3 |
青阳 |
30 |
60 |
乔木,木镇,丁桥,新河,酉华,蓉城等区域 |
60% |
九华乡,九华镇,庙前,杜村,杨田,陵阳,朱备等区域 |
40% |
||||
标段4 |
石台 |
7 |
30 |
石台县区域 |
100% |
合计 |
150 |
360 |
/ |
/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2.2.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已签署的外市电施工或维护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甲方联系人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招标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招标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中金额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4.2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中同时参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8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