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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联通2018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广州联通2018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采购人编号:GZ-TP-ZH-17-098采购代理编号:ZJZB-2017-7963),因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广州联通2018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编号:GZ-TP-ZH-17-098(1)采购代理编号:ZJZB-2017-829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谈判。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的81辆车提供201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 
1.2 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约28.2万元,含税金额约29.89万元,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结算依据。 
1.3 服务时间:一年。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车辆保险经营范围,要求注册资金1400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并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分支机构以总公司注册资本信息为准)的截屏打印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必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要求编制合同汇总表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证明,否则不作统计)。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2.4供应商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3. 获取谈判文件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 年12月26日至2017 年12月30日17时00分前,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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