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1310-2017-CGZX-曹装备-起重机-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就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 买 方: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 招标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3、 项目简介:本工程设备安装于北露天西侧,主要成品吊装。门式起重机、采购与安装项目,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范围包括:起重机、过跨车的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仓储保管、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相关部门检验、验收、整机交付使用、各类资料的提交、结算阶段工作、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通过特检所的检验并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然后取得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登记证。投标人设备应在出厂前投保,在正式交付招标人之前(含装卸、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产生的产品损坏、灭失等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4、 必须在投标单位加工制作,不许转包或分包。
5、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双梁吊钩门式
起重机 MG-A型50/10吨 台 1
注:含吊车YC3*70+1(内含钢丝)主电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 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 本次招标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三、 资格预审报名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8:00~ 12月29日8:0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1310-2017-CGZX-曹装备-起重机-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就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 买 方: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 招标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3、 项目简介:本工程设备安装于北露天西侧,主要成品吊装。门式起重机、采购与安装项目,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范围包括:起重机、过跨车的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仓储保管、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相关部门检验、验收、整机交付使用、各类资料的提交、结算阶段工作、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通过特检所的检验并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然后取得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登记证。投标人设备应在出厂前投保,在正式交付招标人之前(含装卸、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产生的产品损坏、灭失等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4、 必须在投标单位加工制作,不许转包或分包。
5、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双梁吊钩门式
起重机 MG-A型50/10吨 台 1
注:含吊车YC3*70+1(内含钢丝)主电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 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 本次招标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三、 资格预审报名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8:00~ 12月29日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