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洛阳地铁1号线电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7448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洛阳地铁1号线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起谷水西站,东至文化街站,依次沿中州西路、武汉路、西苑路、延安路、中州中路、中州东路敷设,串联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工程全长为22.35km,设车站18座,平均站间距为1.30km,均为地下站,与规划线网中的2号线、3号线、4号线各有一座换乘站。中国水电七局城轨分公司承担洛阳轨道交通1号线史家湾站至杨湾站区间的施工任务,线路全长约3300m,含两段盾构区间(史家湾站至杨湾站约1600m,杨湾站至出入线明挖段盾构井约1100m)、一座车站(杨家湾站)、约110m出入线明挖段。
2.2招标内容:电缆。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满足本次采购要求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5或2016 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相关认证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的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大中型重点项目供货业绩,三年所供货业绩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制造商授权:投标人为制造商授权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包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8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洛阳地铁1号线电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7448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洛阳地铁1号线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起谷水西站,东至文化街站,依次沿中州西路、武汉路、西苑路、延安路、中州中路、中州东路敷设,串联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工程全长为22.35km,设车站18座,平均站间距为1.30km,均为地下站,与规划线网中的2号线、3号线、4号线各有一座换乘站。中国水电七局城轨分公司承担洛阳轨道交通1号线史家湾站至杨湾站区间的施工任务,线路全长约3300m,含两段盾构区间(史家湾站至杨湾站约1600m,杨湾站至出入线明挖段盾构井约1100m)、一座车站(杨家湾站)、约110m出入线明挖段。
2.2招标内容:电缆。
序号 |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执行标准号 |
计划 交货期 |
到货地点 |
1 |
C-LYDL |
照明电缆 |
YC4*25+1*16 |
m |
8000 |
JB/T8735-2011 |
2018年2月-2018年12月30日 |
洛阳市中州东路史家湾地铁站施工现场 |
2 |
照明电缆 |
YC3*1 |
m |
4000 |
||||
3 |
高压电缆 |
UGEFP-8.7/15KV-3*70+3*35/3 |
m |
2000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
合计 |
m |
14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满足本次采购要求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5或2016 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相关认证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的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大中型重点项目供货业绩,三年所供货业绩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制造商授权:投标人为制造商授权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包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8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