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站前工程XZZQSG-1标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隆黄铁路新建叙永至毕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0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XZZQSG-1标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XZZQSG-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桥梁模板委托加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站前工程XZZQSG-1标段起止里程DK149+600-DK194+516.98,线路全长41.807km,含叙永北接轨站改扩建工程。线路主要位于泸州市叙永县、宜宾市兴文县境内,线路起于既有纳溪至叙永铁路的龙凤车站,经金桂、金鹅池镇、白腊乡,止于高峰寺镇境内,本标段一分部位于叙永县龙凤乡,二分部位于叙永县两河镇,三分部位于兴文县大河乡长征村,四分部位于叙永县白腊乡。全线设计速度120km/h,为国家I级单线电气化铁路。 2.1.2标段工程情况: 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正线DK149+600-DK194+516.98段线下工程及无砟轨道工程、正线DK149+600-D2K222+232段有砟轨道、铺轨及制架梁工程,其中: (1) 隧道工程:本标段隧道21座,合计35269.94m(其中牵出线隧道1座,低瓦斯隧道9座),L≤500m短隧道3座,500m~3000m中长隧道15座,3000m~10000m长隧道3座; (2) 路基(站场)工程:挖土方68.8万方、挖石方230.5万方、利用土填方20.0万方、利用石填方231.7万方、A组填料6.9万方、AB填料2.4万方; (3) 桥涵工程:本标段桥梁26座(其中四线特大桥1座、复杂大桥1座、站台大桥1座、单线大桥12座、双线中桥2座、单线中桥9座、框架桥2座); 框架涵洞12座、盖板箱涵15座; (4) T梁制运架工程:32米T梁制运架309孔、24米T梁制运架55孔; (5) 轨道工程:正线新铺轨71.1铺轨公里,改建线路3.2公里,站线新铺轨19.73铺轨公里,新铺岔52组。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是针对本项目施工所需桥梁模板的委托加工,加工总数量见附表。(分批加工,预计加工时间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桥梁模板委托加工: (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销售或加工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已获得国家认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加工物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指标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3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16年度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相关业绩)。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016年度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可不提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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