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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报废电梯处置竞价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报废电梯处置竞价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价组织机构’)受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报废电梯处置竞价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724-1700A42N4983)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资产报废回收,接受合格的竞价人前来报价。详情请参见竞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本竞价邀请函以及本项目竞价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竞价标的情况:
(1)竞价内容: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报废电梯处置
(2)数量:1台
(3)回收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4)最低限价:人民币2万元
(5)拟处置资产原值:人民币39.75万元
注: (1)集中现场考察时间及地点:具体考察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2)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方式进行竞价,竞价人代表每次举牌报价幅度按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加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人的号牌即代表竞价人,号牌按竞价人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获取,号牌举起即表示竞价人叫价,每次举牌叫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元的一倍及以上的整数倍,不得在自己叫价基础上重复和累计叫价,否则本次叫价视为无效。竞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人一经叫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叫价时,其叫价即丧失约束力。
(3)竞价人应价不能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当场确定竞价结果竞得人签收《成交确认书》,结果公告在当日发出,竞得人必须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资产报废回收合同,逾期不履行有关手续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并不予退还竞得人竞价保证金。
3.合格的竞价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为广州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购买竞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价文件售价
4.1购买竞价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01月05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购买竞价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4.3购买竞价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方可参与竞价: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广州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竞价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4竞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5竞价人须在竞价开始时间的3天前将竞价保证金10000元以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
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请汇入以下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收款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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