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222888-CPMC-0004919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公告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5.服务:详见招标公告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制造商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打印件) 2.2 2015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3在长庆油田物资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处理期未到期或未进行处理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2.4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7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01月03日 17时30分00秒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