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2018年度中国电信宁夏公司通信建设工程设备安装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3)招标项目内容:宁夏电信下属银川分公司、吴忠分公司、石嘴山分公司、中卫分公司和固原分公司所辖地区接入网设备安装施工项目,包括:基站接入传输设备、政企接入传输设备、本地WDM设备、OLT设备、汇聚交换机设备、LTE主设备-FDD、LTE室内分布系统、WLAN接入设备等项目和全区统一建设的骨干网设备安装施工项目,包括:固定IMS网络、VoLTE IMS网络、LTE核心网、IP城域网、IDC网络、CDN、省内长途WDM设备、云计算及SDN/SDS、容器等新技术、IT系统、公用电源及空调设备等项目;以上项目不含招标人中标的政府资金招标项目
(4)预估规模/工程量: 详见下表
(5)实施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6)计划工期: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应通信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
(8)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
(9)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本次招标后签订的框架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下一次工程服务集中招标采购结果发布之日),待招标结果生效后,原框架协议自动停止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内金额上限,则该合同自动终止;如服务周期截止后订单总金额未达到框架内金额上限,则自动延续至框架内金额上限执行完毕)。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划分为 6个 标段。
序号
|
项目
|
标段
|
标段名
|
预估标的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N)
|
1
|
设备安装施工
|
标段1
|
银川市接入设备安装
|
1585
|
2
|
2
|
标段2
|
全区骨干网设备工程
|
851
|
1
|
3
|
标段3
|
吴忠市接入设备安装
|
523
|
1
|
4
|
标段4
|
中卫市接入设备安装
|
408
|
1
|
5
|
标段5
|
固原市接入设备安装
|
381
|
1
|
6
|
标段6
|
石嘴山市接入设备安装
|
256
|
1
|
7
|
合计
|
4004
|
7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2 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本次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公司实收资本应达到 200 万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实收资本为准,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2016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和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设备安装施工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有效的累计施工合同总收入(不含主设备及主材费用),累计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
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施工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②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施工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以上金额指施工收入金额(非项目投资额)】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1 人;
2.4.2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人;
2.4.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 人;
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2016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增值税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供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同时在本项目中不得采用简易纳税或是差额纳税模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