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广国资委函【2017】249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发改招管备[2017] 39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市行政中心1、2号办公楼抗震加固及恢复工程监理标段 |
建设地点 | 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原市委办公区内 |
实施时间 | 2017年12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对市行政中心1、2号办公楼4142.67平方米办公用房实施抗震加固及功能恢复。 |
建设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 市行政中心1、2号办公楼抗震加固及恢复工程监理标段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监理专业乙级。
(3)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项目总监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④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须在银行转帐凭证上注明XX项目比选保证金,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