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2000212SZ02WZ080-120540000016 |
大别山发电燃料系统委托运行管理(3年)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燃料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工作。包括卸输煤系统、储配煤系统、燃油库区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煤场及其附属设施等整个燃料系统的安全运行生产相关业务,燃料系统检修计划管理及隔离措施落实,燃料系统现场保洁、“三块”清理及文明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部分发电业务,入厂煤验收辅助工作等,除免责项目和明确不属承包范围之外,其余均属承包范围工作。
二、工期要求:2018.3.1日至2021.2.28.
三、合同起止时间:2018.3.1日至2021.2.28. |
【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近五年内(2012.12—2017.12)2个或以上已完成(合同期两年及以上)2*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燃料系统委托运行管理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时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用户单位有效证明(盖章)原件扫描件及专业人员联系方式备查。
2、项目经理要求:10年及以上输煤运行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理岗位管理经验。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由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岗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副值、主值岗位人员须提供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班长及以上管理岗位须提供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2)为保证生产及社会稳定,投标方须承诺,中标后,现有各岗位辅机运行人员必须保留使用80%以上。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条适用于施工资质)
6.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设有拦标价,金额为2430万元(贰仟肆佰叁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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