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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人冲水库公园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石人冲水库公园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4]6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园林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石人冲水库公园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位于天心区石人冲水库
3、工程概括: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478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68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378平方米,游客服务用房422平方米),项目绿地面积6328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为38223平方米,水体改造面积为25060平方米,生态机动车停车场面积880平方米);设置景亭1座,廊架1座,景观桥1座,跌水瀑布1处,机动车停车位30个。
4、招标范围:包括石人冲水库公园景观照明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和景观照明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5、工期要求:总计120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90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6、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