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066017K74116、NARI-T-2-2017279
1.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常州)电气设备检测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国家电网公司(常州)电气设备检测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1 项 详见技术规范书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被招应答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答人互相串通行为的。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办理“三证合一”之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企业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财务证明文件;(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企业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自2014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份工程造价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造价咨询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6)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的采购中同时应答。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1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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