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防爆皮卡指挥车等项目采购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
1 |
CHDTDZ042/17-SB-0601 |
防爆皮卡指挥车 |
见技术规范书 |
863.00 |
2 |
CHDTDZ042/17-SB-0602 |
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 |
见技术规范书 |
925.00 |
3 |
CHDTDZ042/17-SB-0603 |
WC10R.2J防爆无轨胶轮车 |
见技术规范书 |
825.00 |
注:如已在一次公告中支付标书费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二次公告报名可不再重复支付标书费。
四、 项目概况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西南部,隶属于神木县大保当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Mt/a 。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所提供设备必须取得中国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14年1月起)投入运行相似投标产品的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设备代理商投标原则上是生产企业的直接代理,每个生产企业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投标,以先到为准,代理商投标须有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6)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上述1-4条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12月 28日--2018年01月 05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 28日--2018年01月 05日17 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