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烟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拟在公司原#1、2、3机组拆除的厂址,建设两台9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单台设计额定容量48万千瓦,年发电小时数约4500小时。在老厂原有的接入系统基础上进行扩容改造,满足华能烟台电厂的电力送出需求。本工程规模为:线路部分:总长度约39公里,其中电缆长度约4公里。变电部分:扩建一个220KV变电站间隔。
烟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送出可研报告编制的全部工作。本工程规模为:线路部分:总长度约39公里,其中电缆长度约4公里。变电部分:扩建一个220KV变电站间隔。招标人仅提供本工程接入系统专题相关材料,为完成本标段所有工作而需要的收资或购买资料信息全部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2投标人须电力行业(送电 变电)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火电(送变电)专业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2.2.3 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具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火电类似服务业绩(包括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项目已核准的文件等)。
2.2.4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
2.2.5 投标人项目设总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至少有成功担任过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可行性研究项目设总的业绩(包括项目经理(设总)签字的验收证书 任命文件或含有项目经理(设总)任命的合同文件等材料)。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8日9:00起至2018年1月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无格式要求,投标人自行制作)、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66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