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厂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A招标公告
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厂工程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并负责以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五、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厂工程。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厂工程项目位于越南南部茶荣省茶荣镇丹清公社穆U村。本工程为新建电站,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对于特种设备,需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和电力等行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或资质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高压加热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 除氧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 4.投标人在华电系统内无不良履约情形。 5.投标人所供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未发生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质量责任事故。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企业。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本次招标的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有特殊要求除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具有同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用户及联系电话、投运情况的有关证明鉴定材料,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业绩或性能参数有失实际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所在地为越南,因此所有设计、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该地区所要求的标准以及所在国对电网、环保、消防、劳动安全方面等特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投标人应充分理解上述要求,保证所有的设计、产品和服务等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规范进行。如需报越南相关政府机构审批,投标人应配合审核及报批工作。 九、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5日16:00止。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5日16:00止。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或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或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